今年年內,烏魯木齊和阿勒泰地區居民實現風電地暖采暖面積將達110萬平方米,與此同時,新疆將抓緊研究制定電采暖價格政策。
7月19日,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,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網站公布了《關于擴大新能源消納促進新能源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意見》)。
《實施意見》從10個方面提出了29條具體措施。其中,《實施意見》指出,為加快推進“電化新疆”、“電能替代”工程,新疆將結合城市建設和用能發展,抓緊研究制定電地暖采暖價格政策。加快推進電鍋爐、電供暖、地源熱泵、冷熱聯供等基礎設施建設,逐步替代傳統燃料加熱供暖方式。
督促烏魯木齊和阿勒泰地區第一批和第二批風電清潔供暖示范項目2016年建成投運,實現供暖面積110萬平方米;盡快啟動第三批風電清潔電地暖采暖示范工程建設。
《實施意見》提出,在風光資源豐富,具備風光電清潔供暖建設條件的區域,新增供熱負荷優先安排風電清潔供暖,原則上不再新上熱電聯產項目,確保新能源和傳統能源協調發展。
加快推廣以電代煤、以電代柴、以電代氣,提高天然氣未覆蓋的地區居民炊事、取暖電氣化水平。探索新能源電量扶貧,在南疆貧困縣集中區域結合光伏扶貧試點工程的推廣,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給予一定的居民免費電量,提高農村電氣化水平,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,擴大新能源消納。
疆電外送增第三條線
疆電外送將增第三條線路,新疆力爭年內完成疆電外送第三條線路前期論證工作,報送國家能源局爭取支持。
《實施意見》指出,新疆將超前啟動“疆電外送”第三條、第四條特高壓外送通道及配套新能源送出方案研究論證工作。年內完成疆電外送第三條線路前期論證工作,報送國家能源局爭取支持。
圍繞“疆電外送”和“電力絲綢之路”的戰略布局,切實提高已有外送特高壓電網對新能源的輸送電量。2016年增加新能源輸出電量不低于10億千瓦時,并全面啟動風光火打捆示范工作。
同時,加快建設準東-華東皖南±11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。充分利用對口援疆政策,深入分析對口援疆省份電力消納市場,在做好對河南疆電外送、鞏固2015年外送電力成果的基礎上,加快對重點援疆省市拓展外送市場,建立長期供電關系,增強新能源消納。建立在全國配送新疆電力的援疆合作框架,擴大和鞏固新疆電力在中東部的消納市場。